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通告
为积极有效应对和科学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城乡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购买、销售、现场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严禁加工、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所有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涉药涉械单位入口处必须配备体温测量设备,设立专人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不配合测量体温、不佩戴口罩者不允许进店;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报告,并劝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检查就诊。发现有来自湖北的人员应立即登记并报告。
三、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前,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大型聚集活动;禁止餐饮单位承办任何集体聚餐服务,切实减少人员集聚带来的风险。
四、所有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涉药涉械单位每天要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测温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及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所有在岗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勤消毒;
五、所有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涉药涉械单位的经营场所及仓库每天至少彻底消毒两次。定期对步梯、电梯空间进行消毒。经营场所、餐厅及包间要保持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六、所有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涉药涉械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食品、生活必需品、抗病毒药品、消毒剂、防护口罩的质量及市场供应,保证来源合法,去向可追。
七、广大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确保口罩、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充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外加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如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各类上述违法行为,请您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2020年1月27日
针对当前持续高温,连日来,西平县师灵镇积极组织镇、村党员干部投身抗旱抢种一线,引导群众抗旱抢种保苗促禁烧,坚决打赢三夏秸秆禁烧攻坚战。
6月8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就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驻马店市检察院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任务分解》进行交流讨论。
为扎实做好贫困群众的抗旱抢种工作,确保贫困群众不因旱情误农时,西平县气象局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西平县二郎镇张尧村开展“心系贫困·抗旱抢种”主题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6月8日上午,西平县第三小学《在阳光下成长》主题队会在学校大操场举行。
为总结过去,激励先进,6月8日,西平县第二初级中学(以下简称西平二中)召开了2019-2020学年度下学期半期考表彰会。
6月6日,西平县盆尧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以及盆尧镇于营村委、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李杰、李志清、史健三位律师,成功调解一起因村委廊道绿化引发的纠纷,以实例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6月5日上午,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第四组督察西平县司法局党组督察情况反馈暨整改动员会议在西平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6月份以来,西平县高温频现,旱情凸显,低于常年同期。
初夏时节,大地一片金黄。在西平县谭店乡麦田里,农民趁晴及时抢收抢种,挥汗如雨,打捆机将秸秆整理成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