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冯占华 通讯员 魏诚慧 于晓旭)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依法审结一起儿童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西平县某幼儿园赔偿王某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80767.71元。
据悉,2019年4月10日下午,王某某在某幼儿园滑梯上玩耍时摔伤,王某某受伤后,住院治疗37天,花费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96767.71元,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为IX(九)级伤残。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被告某幼儿园主动支付给原告父母16000元,但双方未就其余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遂王某某父亲起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西平县某幼儿园辩称幼儿园已尽到教育、管理义务,王某某所受伤害系其未经老师允许、不遵守游戏规则所致,但并未提供免责证据,其主张免责理由不能成立。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西平县某幼儿园赔偿原告王某某80767.71元。
该案审结后,法官魏诚慧提醒:幼儿园及学校应当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和家长共同努力,为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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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柏城邵庄小学四五六年级在5月6日开学后,原本冷清的校园有了生机。领导和老师牵挂着一二三年级的孩子们,期待着所有的同学返回校园。终于,在5月11日迎来了一二三年级学生返校的日子。
近日,西平县公安局嫘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名走失老人,并与舞阳县民警接力将老人送回家中,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没想到你们医院新系统上线以后,我们看病都这么方便了呀,再也不用去窗口排队浪费时间了...”,4月15日,前来西平县人民医院就诊的李某这样说道。
西平县公安局权寨派出所民警主动作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上门为行动不便的患病群众照相办理身份证件,受到了辖区广大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西平县在大力实施道路硬化、绿化、美化工程的同时,积极推进夜景亮化工程,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空间布局,坚持节能环保、凸显特色原则,以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为目标,在滨河带、广场、公园、沿主干道的行政单位、大型商场、酒店、居民小区等地设置了许多亮化景观,全方位地展示建筑之美、街景之美,形成了一道独特的城市风景线。
西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国土绿化观摩现场会在蔡寨乡召开。
西平县县政府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召开了西平县2020年度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对禁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明确、再夯实。
为深入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12月25日下午,西平交警在大队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
西平县人社局组织帮扶责任人40余人,来到派驻帮扶的西平县重渠乡重渠村、张庄村,人和乡瓦屋头村,为60余名贫困户送去了200余棵柿子树苗,栽种在他们的庭院中。
西平四中在足球场举行每月一次的心理健康大讲堂活动,由副校长张贺红主讲《掌控情绪,做阳光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