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冯占华 通讯员 李军)“疫情期间,法院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切切实实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永强通过电话沟通,充分运用有温度的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实现了保障当事人权益与助力复工复产两不误。
驻马店某建筑有限公司承包西平县某小区工程,朱某向该工程供应保温材料,2014年12月,经双方核算,至2014年11月,驻马店某建筑有限公司欠朱某材料款241200元,后经朱某催要,驻马店某建筑有限公司支付85000元,下余156200元未还,考虑到后期经营问题,朱某一纸诉状将驻马店某建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驻马店某建筑有限公司给付朱某材料款1562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驻马店某建筑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李永强在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驻马店某建筑有限公司仍没有意向进行清还。为了保障案件得以顺利执行,承办法官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线上查控,冻结银行存款。但考虑到全国正有序地进入复工复产阶段,若直接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制措施,不仅处置时间较长,而且被执行人也可能因此影响企业信誉。于是承办法官李永强多次电话联系该建筑公司,积极主动与负责人沟通,释法明理,通过不懈努力,该公司最终主动配合执行,该案件圆满执结。
西平县人民法院院长高健表示,执行工作需要刚性的强制力保障,也需要兼顾柔性的执法理念。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柔性执法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以求更加妥善地执结案件,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树立司法权威的同时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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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过去,激励先进,6月8日,西平县第二初级中学(以下简称西平二中)召开了2019-2020学年度下学期半期考表彰会。
6月6日,西平县盆尧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以及盆尧镇于营村委、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李杰、李志清、史健三位律师,成功调解一起因村委廊道绿化引发的纠纷,以实例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6月5日上午,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第四组督察西平县司法局党组督察情况反馈暨整改动员会议在西平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6月份以来,西平县高温频现,旱情凸显,低于常年同期。
初夏时节,大地一片金黄。在西平县谭店乡麦田里,农民趁晴及时抢收抢种,挥汗如雨,打捆机将秸秆整理成捆。
2020年 6 月 5 日是第 49 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确定的第 6 个国家环境日,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切实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西平县委宣传部、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接受群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询问和投诉。
6月5日,西平县司法局公证处继续开展周四业务学习活动,西平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黄明鑫应邀参加学习并提出要求。
6月4日,西平县企业食堂6S规范化管理推进会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餐饮副局长、餐饮股长、50余家企业食堂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日前,西平县公安局权寨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破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