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宋莹莹 通讯员 刘金洲 李娟)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未获得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河沙的案件,被告人李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刘某、赵某等人在遂平县河道内用抽沙船非法采沙后销售,已销售价值共计人民币达99410元。2016年11月13日李某沙场被查封时,尚有鉴定价值人民币194628.00元、体积为3707.20立方米的河沙未售出,共计非法采矿价值人民币294038元。
遂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矿产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然而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非法采矿、破坏性开采却屡禁不止,由此伴生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安全事故等现象频频发生。根据《刑法》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希望大家增强法律观念,自觉保护矿产资源,坚决禁止非法采矿行为,切莫为获利抱着侥幸心理去冒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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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关工委组织开展全县关工委组织建设工作调研活动。县关工委执行主任石水莲,县关工委副主任、张金木、魏兰洲、刘大国、梁新祥,关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杨新华,老干部局局长刘亚平参加了调研。
3月24日,遂平县常庄镇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要求,在全镇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入村入户开展走访活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遂平县常庄镇党委政府不忘对贫困户的关爱,要求各村积极做好贫困户的防疫和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各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以及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进行逐户走访,为其送去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防护用品,并对家中进行统一消杀,向贫困群众讲解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叮嘱要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外出一定戴好口罩,回家勤洗手,室内常通风,尽量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加强自我防护,引导他们做好科学防范。
遂平县常庄镇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带来的挑战和影响,推动贫困户持续增收,全面提升脱贫质量,结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遂平县积极应对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条措施》,多措并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3月24日,遂平县纪委书记张卫东到常庄镇大兴村走访分包贫困户梁新国。在梁新国家中,张卫东详细了解他的家庭年收入、目前经济状况、家人身体状况、居住条件等情况,他鼓励梁新国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充分依托当前各项帮扶政策,尽快实现全面脱贫。
3月24日,遂平县常庄镇圈子王村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聚焦未脱贫户和边缘户,通过动员部署、入户摸底、综合研判、夯实责任等措施,坚持科学施策、挂牌督战,确保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住房安全关乎每名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近日,遂平县常庄镇想群众之所需所盼,解群众之所求所难,再次全面排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遂平县阳丰镇朱屯村依据遂平县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相关政策,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重点,认真研究贫困户现状,针对一些老弱病残,劳动能力较弱的人群,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公益性岗位;改变以往的“给钱给物”式的输血为“可再生”式的造血,激发贫困户的脱贫斗志,增强了贫困户收入的稳定性和长效性。
3月25日,遂平县阳丰镇罗李村第一书记张耀东深入到罗李、寺后、小庄、荣楼等村民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遍访工作,责任组成员、村两委干部陪同一起。
3月26日,遂平县阳丰镇朱屯村村支部书记吕毛旦和村主任郭先凯亲自带领全村环卫保洁员、护林员在朱屯村开展了“改善人居环境,开展清洁家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