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马彬 通讯员 李琦)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种法定义务。近日,新蔡法院立案次日就执结案件,被执行人带着钱亲自交到年迈父亲手中,得到当地群众一致称赞,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2019年,因为赡养问题,78岁的孙某将其五个子女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孙某住进镇里的养老院,五个子女均摊费用;如孙某不愿住在养老院,每人每月承担赡养费150元。2019年底,住了几个月养老院的孙某因不习惯养老院的生活,让三女儿将其接到家中居住,大姐、二姐每月支付赡养费,两个弟弟却借口出院没和他们商量而不支付赡养费,孙某无奈于2020年5月21日申请执行,要求两个儿子承担赡养费和几个月的养老院费用每人1800元。接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当即就联系了双方,得知几人都居住在一个村委,离得不远,第二天,执行人员就驱车登门,将二位被执行人通知到一起,面对执行人员的到来,二人不断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和兄弟姐妹间的一些矛盾。执行法官耐心听二人把话说完后,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耐心地对二人进行劝说和教育,并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期间,周围不少邻居看见警车也赶过来围观,对执行法官耐心的工作表示称赞,也纷纷劝说二人。最终二人被法官的批评教育和真情劝说所动,主动准备好钱,和执行法官一起,赶到在村口居住的三姐家,将钱交到孙某手中并承诺以后一定经常看望老人,按时把赡养费交给孙某,不给法院在添麻烦。
一起赡养案件得到圆满处理,也给当地的群众的上了一次普法宣传课,做到了执结一案,教育一片,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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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为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警示毒品危害,新蔡法院组织10余名干警志愿者参观县禁毒警示教育基地,为干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教育课。
为迎接“6.5世界环境日”的到来,进一步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新蔡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父债子还!有没有法律依据呢?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呢?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李某(女)欠秦某货款77000元,李某因病去世,秦某起诉要求李某的丈夫及子女承担还款责任,但因证据不足,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秦某的诉讼请求。
为了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6月3日上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一行调研指导确山县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确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魏华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陈振涛,确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冬等陪同调研。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为服务民营企业,助力经济发展,6月3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健,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勤,民二庭庭长常安甫和有关干警先后走进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内4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3日,西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成功为申请人追回21000元执行款。
6月1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两位执行法官积极配合,从节约司法资源、精准执行的角度出发,找准症结,一次性执结三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由于法官的多方用心和努力,使一起在诉前已经激化的发生在母女之间的纠纷得以平息,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压力的日益增加,迅速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收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人民法院审、执一体化解民事纠纷,显得尤为重要。新蔡县人民法院涧头人民法庭根据新蔡法院的工作安排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很好的尝试和探索。
近日,新蔡法院审结一起因喝酒而引起的死亡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使双方达成了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