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马彬 通讯员 邹国宝)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由于法官的多方用心和努力,使一起在诉前已经激化的发生在母女之间的纠纷得以平息,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常某是原告周某的女儿。2020年初,因房产纠纷原告周某将被告常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案涉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立即腾房,并愿意支付被告所出的建房款。被告则坚持案涉房屋归其所有,拒绝从房屋中搬出。该案原、被告虽为母女关系,但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积怨太深,因案涉房屋及其他矛盾曾多次发生治安案件,所在村民委员会及当地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公安机关曾对被告下达了行政拘留及罚款决定,由于疫情原因尚未实际执行。面对如此棘手的民事纠纷,承办法官在对案件的稳定风险有了充分和正确的评估的情况下,多角度、多方位不厌其烦地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为了缓和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期间,几乎每天都要和双方当事人通电话,最多时,一天几乎通20次电话,从情、理、法等多方面用心劝解,使双方的僵持局面渐渐有所缓和。考虑当事人迫切解决纠纷的心情,法官抓着时机,克服疫情中的各种困难,及时安排开庭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作出了判决:案涉房屋归原告管理和使用,原告向被告支付建房款125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并在承办法官和执行人员的共同主持下,使双方顺利完成了交接。
承办法官的用心办案,融化了当事人之间的冰霜,赢得了信赖,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当地群众纷纷予以点赞。
(映象网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03719699)
6月15日上午,新蔡县人民法院在五楼视频会议室组织收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召开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视频讲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自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春伟及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与会议。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6月9日下午,确山县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爱心捐款活动。
2020年6月10日上午,身在广东的被执行人张某将3万余元抚养费及诉讼费汇入汝南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至此,拖欠7年之久的一起抚养费纠纷在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做工作,“线上”布查控,“隔空”圆满执结。
6月9日夜晚,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到汝南泰隆村镇银行,应邀参加该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会”。
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强化源头预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6月10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开展了“反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活动。
近日,一案件当事人石某某接到通知前往新蔡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在领钱过程中,石某某突然出现手捂胸口、站立不稳、吐字不清、意识模糊的情形,被当时为其办理业务的干警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通知法警大队。
6月9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党课辅导报告会,党组书记、院长高健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不断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为题,为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推动法院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6月8日一早,5位农民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绣有“敬业正直 执法为民”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快速办案的感激之情。
原告王某在被告某金融机构有一笔担保贷款,于2014年7月29日双方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2018年5月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保证合同》无效,原告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后原告因购买房产到银行办理房贷业务时,知道本人身份信息被纳入失信人员,不能办理房贷业务,原告即找被告处理消除不良记录的相关事宜,但被告未予办理。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债务人为免除自己的责任,邀第三人加入债务,由于其行为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新蔡县人民法院仍判令其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