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马彬 通讯员 袁征)5月1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某送来一幅自己书写的“铁肩担道义,执法为人民”的字画,对新蔡县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谢。
据悉,2018年冬季的一个夜晚,被告人周某酒后以张某看了他一眼为由,把张某夫妇打成轻微伤。因周某有累犯等其他犯罪情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张某夫妇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人民币。
周某被关押在豫南监狱服刑,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于是张某夫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遂到周某家中了解情况,通过当地村委会了解到周某父母已年过七旬,家中经济状况并不好,无代偿能力,执行干警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没有查询到周某的财产信息,遂又赶往工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周某是否办理注册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缴纳公积金,但反馈的信息均为空白。执行干警并未气馁,又驱车百余公里,赶赴豫南监狱,当面向周某了解其财产情况,周某表示债务缠身,无偿还能力。执行干警几个月的奔波经历,形成了厚厚的卷宗,做到了全程留痕、入卷存储、有据可查,法官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夫妇对执行干警的工作表示理解和认同。
法官说法:法院执行的案件大致可分为两类: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经法院穷尽执行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执行不能,本案即属于执行不能案件,被执行人因触犯刑法而锒铛入狱,且无偿还能力,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当查询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执行法院会依法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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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为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警示毒品危害,新蔡法院组织10余名干警志愿者参观县禁毒警示教育基地,为干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教育课。
为迎接“6.5世界环境日”的到来,进一步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新蔡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父债子还!有没有法律依据呢?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呢?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李某(女)欠秦某货款77000元,李某因病去世,秦某起诉要求李某的丈夫及子女承担还款责任,但因证据不足,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秦某的诉讼请求。
为了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6月3日上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一行调研指导确山县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确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魏华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陈振涛,确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冬等陪同调研。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为服务民营企业,助力经济发展,6月3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健,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勤,民二庭庭长常安甫和有关干警先后走进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内4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3日,西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成功为申请人追回21000元执行款。
6月1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两位执行法官积极配合,从节约司法资源、精准执行的角度出发,找准症结,一次性执结三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由于法官的多方用心和努力,使一起在诉前已经激化的发生在母女之间的纠纷得以平息,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压力的日益增加,迅速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收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人民法院审、执一体化解民事纠纷,显得尤为重要。新蔡县人民法院涧头人民法庭根据新蔡法院的工作安排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很好的尝试和探索。
近日,新蔡法院审结一起因喝酒而引起的死亡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使双方达成了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