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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获利二十元 被判拘役四个月

2018-07-1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雷倩 通讯员 叶俊梅)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程某某以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程某某系医疗机构人员,有乡村医生资格证,在新蔡县某乡开办有个人诊所。2018年3月份,新蔡县公安局联合新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诊所检查时,发现其诊所内销售有八盒“湿毒清胶囊”的药品,外包装及说明书标识有适宜范围等表述疾病名称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范围的文字内容,也标识有“使用方法”,说明该药品的用法用量,后经专业部门认定,该药品被认定为假药。2018年5月7日被告人程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庭审查明,该产品系邻村的张某某(去向不明)向被告人程某某推销的,共十盒,程某某遂向附近来其诊所医治的村民推荐该产品,截止查获时共卖出二盒,获利二十元。

新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明知是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内生产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程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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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新蔡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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