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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法院:儿子替年事已高的被执行人父亲支付抚养费

2018-05-2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王东红 通讯员 李凯 刘航航)5月18日,被执行人李某的儿子同意替父亲支付申请人谢某的生活费,并将至今为止所拖欠谢某的生活费一并打入谢某的银行账户内,并承诺以后谢某的生活费按月用微信支付给谢某。

原告谢某诉被告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每月向谢某支付抚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再婚,结婚十余载,婚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且双方年事已高,执行法官找到李某及其家人,做李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并劝导李某,夫妻之间应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虽然其二人处于分居生活状态,但双方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仍然有经济上的互助义务,在执行法官情理法的劝导下,李某的儿子愿意替李某履行判决义务,该案件顺利执行。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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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平舆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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