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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执行干警铁肩勇担人间道义

2018-04-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雷倩 通讯员 王付增) 3月29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大队执结了一起特殊的案件,案件当事人本是同生兄妹,却因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走上了心生嫌弃、彼此怨恨,最终互逐诉讼的尴尬局面。

原告管某秀、管某英与被告管某义的父母共有原、被告三个子女,父母生前曾在新蔡县今是街道办事处建有一处房产。2017年该处房产被新蔡县人民政府规划为水系联通一期工程项目,为此被告管某义领到该处房产拆迁补偿款共计743833元。二原告认为上述房产本系父母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属于遗产范畴,应有兄妹三人予以分割继承。经历多次协商无果后,二原告遂于2017年8月7日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诉讼,该案历经一审、二审诉讼,最终法院判定:被告管某义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管某秀、管某英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495888.6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管某义没有按期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多次接触被告管某义,了解到本案执行的症结在被告管某义片面认为留下的房子系被告本人和父母共同出资兴建,二原告早年已在城镇定居生活,几十年来一直未曾主张过所谓的房子继承问题,按照农村习俗,房屋产权自然就应视为被告单方所有,原告二人行为违反乡风民俗,自己不会执行法院判决。

考虑到被告存在较大抵触情绪,原、被告之间又存在骨肉亲情,双方亲属彼此之间还抱有修复亲情的美好心愿。新蔡法院执行大队本着从长远考虑、案结事了、亲情修复的原则,定下了调解为主,以调促合的工作总基调,执行大队大队长赵江峰带领执行人员多次深入被执行人管某义家中,通过其子女在内的被执行人可接受、可信任的周围亲友做其工作、创造机会为双方搭建协商接触平台、带着法条为其释法明理并深入宣讲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后果。经过执行干警和被告子女的多次努力,被执行人管某义终于放弃了拒不执行的偏执,原告二人也从亲情角度自愿放弃部分执行款项,最终双方达成了被告一次性支付340000元的和解协议。该案已于近日完成了款项交接,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通过本次执行的终结,该案成功修复了遭遇割裂的兄妹亲情,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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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新蔡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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