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冯占华 通讯员 朱红伟)近日,西平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的协调下,达成和解。
据悉,2017年12月27日,被告王某向原告周某借款278000元用于归还车款本息,后未按约定日期还款,经原告周某多次催要,被告王某拒不还款,原告周某遂将被告王某及担保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归还欠款。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申请西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永强向被申请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申请执行人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等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李永强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做其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王某积极主动来到西平县人民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周某沟通,在执行法官李永强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从2020年6月1日起每月偿还申请执行人3000元,于每月27日前支付当月费用,直至欠款偿还够210000元为止。
疫情期间,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永强在铁腕执行的同时,努力寻找法、理、情的平衡点,在维护百姓权益的同时,亦能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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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难,八方支援。6月9日下午,确山县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爱心捐款活动。
2020年6月10日上午,身在广东的被执行人张某将3万余元抚养费及诉讼费汇入汝南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至此,拖欠7年之久的一起抚养费纠纷在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做工作,“线上”布查控,“隔空”圆满执结。
6月9日夜晚,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到汝南泰隆村镇银行,应邀参加该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会”。
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强化源头预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6月10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开展了“反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活动。
近日,一案件当事人石某某接到通知前往新蔡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在领钱过程中,石某某突然出现手捂胸口、站立不稳、吐字不清、意识模糊的情形,被当时为其办理业务的干警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通知法警大队。
6月9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党课辅导报告会,党组书记、院长高健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不断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为题,为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推动法院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6月8日一早,5位农民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绣有“敬业正直 执法为民”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快速办案的感激之情。
原告王某在被告某金融机构有一笔担保贷款,于2014年7月29日双方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2018年5月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保证合同》无效,原告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后原告因购买房产到银行办理房贷业务时,知道本人身份信息被纳入失信人员,不能办理房贷业务,原告即找被告处理消除不良记录的相关事宜,但被告未予办理。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债务人为免除自己的责任,邀第三人加入债务,由于其行为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新蔡县人民法院仍判令其承担还款责任。
张某某与其妻张李氏育有五个子女,即本案原告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女)和被告张某,夫妻俩先后去世。由于张某和父亲张某某共同生活,张某某死亡后,张某实际领取了张某某的抚恤金123702.78元,后张甲兄妹五人因围绕张某某抚恤金等财物的分割产生争议,张甲、张乙、张丙、张丁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张甲等四人请求:1、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应得的抚恤金98962.22元;2、原、被告依法分割其父张某某留下的其他遗产(房屋和银行存款25000元)。被告张某辩称,本案不属于继承纠纷,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用于分割,且父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