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郭旗)2020年6月10日上午,身在广东的被执行人张某将3万余元抚养费及诉讼费汇入汝南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至此,拖欠7年之久的一起抚养费纠纷在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做工作,“线上”布查控,“隔空”圆满执结。
2013年7月29日,高某与张某在汝南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儿由高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每月1日付清。此后张某支付一个月的抚养费,就外出务工。后高某索要抚养费无果,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抚养费,2020年3月30日,汝南县法院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某支付女儿2013年9月至2020年1月的抚养费30400元,及从2020年2月1日起,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张某于每月1日向高某支付女儿抚养费400元。
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传唤张某到法院履行义务。
不久后,张某主动与执行法官打来电话,气呼呼地称法院是小题大做,拿不拿抚养费是两个人的事情,法院不应插手,另外,抚养孩子也是高某的事情,抚养不了就把孩子交出来由她抚养,不会让高某出抚养费。听到此话,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明相关执行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进行信用惩戒,严重的会被拘留、罚款。在了解了相关规定后,张某情绪逐渐平息下来。
为交流方便,法官在征求张某意见后,互相加了微信,经过几次微信交流后,张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便依法利用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将张某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张某受限后感受到了压力,认识慢慢发生了改变。于是6月10日上午,出现了上述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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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俺村的经花、潘花年纪都快70的人了,每天起早贪黑,防火的积极性高的很,而且不要一分钱的报酬。”5月31日,说起经花、潘花这对好姐妹,汝南县常兴镇王集村党支部书记王学伟直夸她们是盛开在“三夏”秸秆禁烧一线的两朵花。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强化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全镇群众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汝南县东官庄镇党委政府加强研究,组织人员,迅速行动,于6月10日组织召开全镇“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会,全体驻村干部、公务员、站所长参加。
6月9日夜晚,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到汝南泰隆村镇银行,应邀参加该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会”。
“谢谢街道领导对敬老院的关心!”6月9日,在汝南县古塔街道敬老院,院内工作人员看到办事处主任张冬不顾天气炎热,亲自给他们送来生活用品时,连声表示感谢。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汝南县东官庄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衔接起来,重装行装再出发,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镇村干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攻坚,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持续推动全镇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
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巩魁生一行深入到汝南县督导检查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日前,汝南县汝宁街道注重借平台、抓结合,把“扫黄打非”纳入基层网络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形成了鲜明的汝宁亮点和特色。
今年以来,汝南县罗店镇把社会治安与综治保险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社会“微治理”市场化运作途径。充分发挥综治保险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效减轻群众损失,进一步调动镇村干部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促进了基层治安的和谐稳定。
为纪念第13个“6·9国际档案日”,有效提升汝南县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帮助社会公众认识档案价值、增强档案意识,6月9日上午,在天中山文化广场,汝南县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以“档案见证小康路、聚焦扶贫决胜期”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彭宾昌,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军民带领县四个班子领导及部分县直部门负责人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