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马彬 通讯员 王昆鹏)“还是俺这个外甥好呀,主动来法院给我赡养钱,麻烦你们了。”年近八旬的申请人甘某(女)从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3700元赡养费感慨地说道。
原告甘某生育有6个子女,均已成家,被告杨某为长女。2016年甘某患上脑梗,先后在新蔡县人民医院、驻马店中心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专人护理,原告与五个子女多次协商轮流护理及后续赡养费用,除杨某外其余4子女均表示愿意轮流护理并承担后续赡养费用。为此,甘某将杨某起诉至新蔡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杨某于每年3月1日前支付当年的赡养费3700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以甘某偏心,不考虑其实际情况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甘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杨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杨某表示目前自己没有钱,因疫情原因也无法出去务工,拒不履行。考虑到申请人甘某年近八旬,身患疾病,这是老人的救命钱,必须想办法将赡养款快速执行到位。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杨某还有一个儿子魏某,虽然其与杨某已经分家,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执行法官联系到了魏某。魏某表示,为了这个家务事,他曾经常抱怨母亲,但其中的矛盾他又难以调停。执行人员向魏某释法明理,让其积极做杨某的工作,通过几次的沟通,魏某终于被打动。
2020年3月10日,魏某主动将3700元交到了法院,并对前来领钱的甘某说“姥,以后你不用来法院麻烦人家了,每年的赡养费临近时,我都会提前拿给你”。听了魏某的话,执行法官心里觉得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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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 对2019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新蔡县人民法院年度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政务管理、信息宣传等综合绩效考评位居前列,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事好事”承诺事项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围绕涉企案件的诉讼和执行审判工作,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向企业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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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故意散播谣言造成他人名誉权受损的侵权纠纷,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判令被告物业公司败诉并书面向原告门窗店道歉。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执行合伙事务受伤而将合伙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的民事纠纷案件,经过法院审理,最终部分支持了原告徐某的诉讼请求,由合伙人共担赔偿责任。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与被告之间有多次金钱经济往来,二人对于涉案欠款的偿还问题产生歧义。法院经过审理,从中调解,原告在收到被告支付的欠款后申请了撤诉。
“我们两清了。”一男一女冷着脸,平静的走出法庭大门,后各自离去。据了解,这是新蔡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因恋爱期间的赠与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朱某返还赠与物。
为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确山法院积极响应确山县普法办号召,组织干警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疫情期间,法院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切切实实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永强通过电话沟通,充分运用有温度的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实现了保障当事人权益与助力复工复产两不误。
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公民国家安全责任,形成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自觉,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西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