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通讯员 熊博文)日前,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法理和情理入手,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9年7月份,夏某以买房急需用钱为由向陈某借款3.3万元,借款到期后,陈某经多次催要,夏某拒不偿还,为此起诉至驿城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协议中约定夏某于2019年10月30日前一次还清借款3.3万元,陈某自愿放弃利息。但夏某一再推脱,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陈某无奈向驿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驿城区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夏某送到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11月28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夏某传唤至法院,但夏某仍态度蛮横,以自己无力偿还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明理法:“夏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你困难的时候别帮助了你,你应该知道感恩,不应该这个态度拖欠不还。”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话,被执行人夏某低下了头,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急忙联系家人筹款,当天就将3.3万元执行案件交给了申请人陈某,并获得了陈某的谅解,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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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难,八方支援。6月9日下午,确山县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爱心捐款活动。
2020年6月10日上午,身在广东的被执行人张某将3万余元抚养费及诉讼费汇入汝南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至此,拖欠7年之久的一起抚养费纠纷在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做工作,“线上”布查控,“隔空”圆满执结。
6月9日夜晚,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到汝南泰隆村镇银行,应邀参加该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会”。
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强化源头预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6月10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开展了“反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活动。
近日,一案件当事人石某某接到通知前往新蔡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在领钱过程中,石某某突然出现手捂胸口、站立不稳、吐字不清、意识模糊的情形,被当时为其办理业务的干警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通知法警大队。
6月9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党课辅导报告会,党组书记、院长高健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不断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为题,为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推动法院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6月8日一早,5位农民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绣有“敬业正直 执法为民”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快速办案的感激之情。
原告王某在被告某金融机构有一笔担保贷款,于2014年7月29日双方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2018年5月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保证合同》无效,原告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后原告因购买房产到银行办理房贷业务时,知道本人身份信息被纳入失信人员,不能办理房贷业务,原告即找被告处理消除不良记录的相关事宜,但被告未予办理。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债务人为免除自己的责任,邀第三人加入债务,由于其行为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新蔡县人民法院仍判令其承担还款责任。
张某某与其妻张李氏育有五个子女,即本案原告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女)和被告张某,夫妻俩先后去世。由于张某和父亲张某某共同生活,张某某死亡后,张某实际领取了张某某的抚恤金123702.78元,后张甲兄妹五人因围绕张某某抚恤金等财物的分割产生争议,张甲、张乙、张丙、张丁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张甲等四人请求:1、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应得的抚恤金98962.22元;2、原、被告依法分割其父张某某留下的其他遗产(房屋和银行存款25000元)。被告张某辩称,本案不属于继承纠纷,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用于分割,且父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