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王东红 通讯员 邵劝 李凯)自“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正式启用以来,驻马店市平舆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法和省高法的号召,紧跟时代步伐,落实上级政策,8月2日,该院成功上线“移动微法院”平台,实现了“指尖立案”。该院诉讼模式进入了移动互联新时代。
为宣传和推广“移动微法院”,该院采取了以下措施:制作大量宣传彩页,彩页印制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和使用步骤;安排专人在立案窗口指导当事人使用微信立案;安排专人受理“移动微法院”的技术咨询。“移动微法院”运行中,该院立案庭全体成员精心钻研,潜心探索,协同努力,鼓励当事人足不出户,轻动指尖,随时随地打开手机登录微信进行立案,真正实现了诉讼无忧。
“移动微法院”操作简单快捷,通过扫码即可进入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目前开通的功能有立案起诉、查询案件、微信缴费、在线调解、法规查询等。不久也将陆续开通掌上缴费,指尖调解等功能,逐步完善小程序,满足当事人的多样化诉讼服务需求。
截止到8月20日,“移动微法院”已成功受理微信立案并转交法院内网系统案件80件,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一致好评,开创了该院微信立案工作的新局面。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03719699)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6月9日下午,确山县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爱心捐款活动。
2020年6月10日上午,身在广东的被执行人张某将3万余元抚养费及诉讼费汇入汝南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至此,拖欠7年之久的一起抚养费纠纷在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做工作,“线上”布查控,“隔空”圆满执结。
6月9日夜晚,汝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到汝南泰隆村镇银行,应邀参加该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会”。
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强化源头预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6月10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开展了“反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活动。
近日,一案件当事人石某某接到通知前往新蔡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在领钱过程中,石某某突然出现手捂胸口、站立不稳、吐字不清、意识模糊的情形,被当时为其办理业务的干警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通知法警大队。
6月9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党课辅导报告会,党组书记、院长高健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不断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为题,为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推动法院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6月8日一早,5位农民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绣有“敬业正直 执法为民”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快速办案的感激之情。
原告王某在被告某金融机构有一笔担保贷款,于2014年7月29日双方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2018年5月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保证合同》无效,原告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后原告因购买房产到银行办理房贷业务时,知道本人身份信息被纳入失信人员,不能办理房贷业务,原告即找被告处理消除不良记录的相关事宜,但被告未予办理。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债务人为免除自己的责任,邀第三人加入债务,由于其行为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新蔡县人民法院仍判令其承担还款责任。
张某某与其妻张李氏育有五个子女,即本案原告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女)和被告张某,夫妻俩先后去世。由于张某和父亲张某某共同生活,张某某死亡后,张某实际领取了张某某的抚恤金123702.78元,后张甲兄妹五人因围绕张某某抚恤金等财物的分割产生争议,张甲、张乙、张丙、张丁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张甲等四人请求:1、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应得的抚恤金98962.22元;2、原、被告依法分割其父张某某留下的其他遗产(房屋和银行存款25000元)。被告张某辩称,本案不属于继承纠纷,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用于分割,且父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