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蒋雷阳)5月23日上午9时,汝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汝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原主任、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文某滥用职权案。

本案由驻马店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汝南法院受理后,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被告人文某在担任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政策及公司章程,在没有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下,伪造股东会议决议、资金来源证明、未考察借款人履约能力,将公司管理的招标保证金及公司资金共计1000万元,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借给骆某实际控制的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使用,导致该笔款项无法收回,造成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特别严重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文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文某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
整个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文某的亲属和驻马店市监察委员会、汝南县监察委员会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该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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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在汝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以及老君庙、三门闸、金铺法庭的审判庭里,一场场依托互联网和微信视频功能的远程开庭正在同时进行。
汝南县人民法院在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的同时,确保给当事人提供高品质的诉讼服务,多措并举,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的诉讼业务由线下现场办理转为线上网络办理,采取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1月15日下午,风雪交加,汝南县人民法院在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下,在公证处、媒体记者全程参与下,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开展强制扣押执行行动。
“别带我走了行吗?我现在就给张某转账”,2020年1月9日,就在被执行人闫某上警车20分钟后,终于坐不住了,当场通过微信向申请人张某转账23000元,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2019年12月20日,20位农民工兄弟集聚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就在这天他们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工钱,总额计29.7万元余元。
12月4日,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指导组到会指导,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主持会议。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事好事”承诺事项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围绕涉企案件的诉讼和执行审判工作,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向企业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12月3日,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事好事”承诺事项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围绕涉企案件的诉讼和执行审判工作,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向企业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10月15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李全某清除挡住他们正常通行的砖块、树枝等障碍物,恢复了正常通行,恢复了正常生活。
汝南县人民法院召开关于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会议,本院全体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