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冯占华 通讯员 刘真)近日,西平县公安局集聚区派出所连续查处两起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教育。
为了确保空气质量,控制大气污染,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西平县公安局春节期间不断加大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文明健康过节的宣传工作,并对禁放区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制止,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教育处罚。2019年2月16日,西平县公安局集聚区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西平县中原渔具城某汽贸公司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集聚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原来,该汽贸公司员工赵某为庆祝客户提车成功,存在侥幸心理燃放鞭炮。
此外,集聚区派出所还查处一起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019年2月10日上午9时许,西平县某中学对面一复印店燃放鞭炮庆祝开业,并将燃放视频发至朋友圈。有群众将其行为举报至该复印店所在地的集聚区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立即进行调查。同时,该复印店负责人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躲避处罚,李某将复印店关门停业,自己也对民警避而不见。民警多次与李某电话联系,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说服教育。最终,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2019年2月18日,李某主动到集聚区派出所如实供述了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西平县公安局集聚区派出所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上述两名违法行为人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此,西平县公安局告诫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心理。公安机关将加强巡查管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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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上午,在元宵节来临之际,由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驻马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市文化馆、西平县河南豫坡集团承办的2019驻马店市民间艺术展演暨“新春书会”在天中广场魅力上演。
2019年2月16日晚,西平县组织部主任邵阳赴西平县焦庄乡对各村责任组长和驻村第一书记进行测试,考试地点为焦庄乡二楼会议室。
2月15日上午,由西平县委宣传部、县文联主办、县摄影家协会承办的“嫘祖故里 魅力西平”摄影展在西平大道开展,西平县委书记聂晓光、县长李全喜、县委副书记管保臣、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光辉等现场观看了摄影展。
2月15日,西平县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在该县迎宾馆召开。
2月18日,西平县公安局老王坡派出所以老王坡管委会举办欢度元宵节为契机,组织民警会同镇司法所、综治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西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书军带领有帮扶责任的民警,到结对帮扶的蔡寨乡肖洼村和冯张庄村开展“元宵节、送汤圆”活动,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及节日祝福。
西平县公安局网监大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涉及网吧安全审核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销售许可相关等内容采取网上公开宣传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服务于广大网民和网吧业主。
2019年以来,西平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创新公安执法理念,实施执法程序公开,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将执法规范化建设贯穿于全部业务工作,推进执法工作在新阶段实现新发展。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2月14日,西平县公安局老王坡派出所组织民警在辖区开展元宵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居民面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竭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西平县公安局老王坡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内3个村委会粘贴宣传材料,让群众了解相关消防知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