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张敏)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大雨赶赴百里之外固始县,将三位交通肇事受害人的伤害赔偿费执行到位,第一时间将执行款送到他们手中,受害人紧紧的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动的热泪盈眶。
2017年5月10日,吴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在汝南县环城路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的亲属毛某等三人向汝南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赔偿三原告各项损失530880.81元,被告王某某赔偿三原告损失900元。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但王某某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毛某等三人向汝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经网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王某某在银行并没有可供执行的存款。执行法官接待当事人后了解到毛某等家庭情况,在此次车祸中丧生的吴某是申请人毛某的儿子,家中有年迈的父亲和尚未成年的儿子,两位老人身体多病、经济负担很重。了解到此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作出承诺:近日即赶往百里之外的固始县查找被执行人王某某,尽快将款执行到位。“执行无小事”、“法贵必行”。执行法官想到毛某家庭经济条件的窘迫,想到已经对执行申请人做出的承诺,在近期豫南地区暴雨不断的天气状况下,一句“既然向申请人作出了承诺,再大的难度也要兑现。
执行法官冒雨赶赴百里之外的固始县法院执行局,在固始县法院执行法官的配合下,赶往城郊乡某村被执行人王某某住处。被执行人王某某人去楼空,执行陷入了“死局”。在山穷水尽之时,又遇峰回路转。执行法官收到内勤电话“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固始县农行有存款10000多元,已被冻结,可足额执行。”在固始县法院执行法官的配合下,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银行存款,足额执行了案款,判决书确认的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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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在河南省汝南县广袤无垠的田野里,麦浪滚滚,布谷声声,机声隆隆,在一望无际的麦田里,村民们在抢抓农时收割忙。
汝南县公安局汽车站派出所民警、辅警不辞辛劳,不畏艰辛,经过连续多日的不懈的努力工作,破获了自四月份以来流窜在驻马店、汝南两地入室盗窃商铺财物的6起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
汝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在G230国道梁祝镇陈屯村附近有一棵树被风吹断,悬在路中央,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汝南县政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事好事办理暨“送温暖献爱心”(果园村)捐赠活动在古塔街道果园村进行。县政协主席陈雁飞、县政协党组副书记魏靖、县政协副主席韩宏伟和古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冬等有关领导参加了捐赠仪式。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事好事”承诺事项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围绕涉企案件的诉讼和执行审判工作,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向企业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汝南县司法局、县法学会、县普法办在王岗镇举行“汝南县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特邀资深律师李参军向镇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村两委成员讲解了宪法、民法总则、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针对近期高温无雨的实际,汝南县和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安排部署抗旱工作,把抗旱抢种作为当前全镇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5月28日,驻马店市驿城区老促会会长宋建平,汝南县老促会会长刁建国一行到平舆县调研老区发展情况。县老促会会长周晓华,副会长彭洪黎、李献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