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张瀚文 王蔚榕)7月5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暴雨赶赴百里之外固始县,将三位交通肇事受害人的伤害赔偿费执行到位,第一时间将执行款送到他们手中,受害人紧紧的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动的热泪盈眶。
2017年5月10日,吴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在汝南县环城路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的亲属毛某等三人向汝南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赔偿三原告各项损失530880.81元,被告王某某赔偿三原告损失900元。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但王某某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毛某等三人于2018年6月5日向汝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经网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王某某在银行并没有可供执行的存款。经与毛某等人联系,三申请人于6月10日来到法院,执行法官接待当事人后了解到毛某等家庭情况,在此次车祸中丧生的吴某是申请人毛某的儿子,家中有年迈的父亲和尚未成年的儿子,两位老人身体多病、经济负担很重。了解到此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作出承诺:近日即赶往百里之外的固始县查找被执行人王某某,尽快将款执行到位。
执行法官想到毛某家庭经济条件的窘迫,想到已经对执行申请人做出的承诺,在近期豫南地区暴雨不断的天气状况下,一句“既然向申请人作出了承诺,再大的难度也要兑现。”执行法官于 7月5日,冒着暴雨赶赴百里之外的固始县法院执行局,在固始县法院执行法官的配合下,赶往城郊乡某村被执行人王某某住处。被执行人王某某人去舍空,执行陷入了“死局”。在山穷水尽之时,又遇峰回路转。执行法官收到内勤电话“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固始县农行有存款10000多元,已被冻结,可足额执行。”在固始县法院执行法官的配合下,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银行存款,足额执行了案款,判决书确认的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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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提审被执行人张某的过程中顺利执结了15起执行案件,涉案标的22万元。
2018年7月6日汝南县张楼镇召开了由11个行政村责任组长、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参加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
汝南县张楼镇于2018年7月7日下午3点组织各行政村责任组长、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以及镇政府相关扶贫攻坚领导人员,开展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7月6日上午,汝南县韩庄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会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
7月5日上午,汝南县韩庄镇组织召开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推进会。
近日映象网记者接到热线投诉称,汝南农商银行员工违规发放贷款,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被质疑处罚轻微,有走过场之嫌。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投诉人,对方向记者出示了“河南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对内部职工陈全国、沈新红违规发放贷款的处理决定。对处罚内容真实性和处理决定是否轻微映象网记者进行了调查。
连日来,汝南县罗店镇积极创新脱贫攻坚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力促精准扶贫显实效。
7月7日,汝南县普法办联合汝南县司法局、汝南县法学会在汝南县天中山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俺跟闺女说,她还小不懂事,俺不能让她被限制、被拘留。”被执行人冯某的父亲话没说完就跟女儿打电话沟通。
2018年7月5日汝南县张楼镇召开了由11个行政村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组组长、驻村干部、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参加的镇脱贫攻坚近期重点工作推进会。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顺利执结10起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受到申请执行人和社会的极大赞誉。
7月5日下午,汝南县委书记彭宾昌深入王岗镇、余店,实地查看受灾情况,看望受灾群众,慰问抗洪救灾一线干部职工。
连日来,汝南县普降大到暴雨,防汛应急形势刻不容缓。罗店镇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镇、村百余名干部深入防汛一线,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应对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7月5日上午,汝南县罗店镇组织开展2018年度宪法知识考试,8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考试。
7月4日凌晨,县政府副县长马红敏一行到汝南县韩庄镇检查指导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