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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法院:失信惩戒宣传显成效 父亲督促女儿来履行

2018-07-0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张敏)“俺跟闺女说,她还小不懂事,俺不能让她被限制、被拘留。”被执行人冯某的父亲话没说完就跟女儿打电话沟通。

97年的冯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大两岁的岳某,在恋爱期间,冯某以开店为由向岳某索要钱款,岳某通过银行汇款、QQ红包等方式给冯某共计38400元。后二人分手,岳某要求冯某返还钱款冯某拒绝,岳某便将冯某起诉至汝南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岳某基于婚约向对方交付的钱款应认定为彩礼,酌定判决冯某返还26880元。

判决生效后,冯某依然拒绝返还钱款,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与冯某多次联系其拒不报告财产、拒绝履行后,便将冯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并驱车赶到冯某家中,在冯某家中见到其父亲,向其说明了案件情况,并告知因拒绝履行被限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重性。其父亲当即表示看过很多新闻报道,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马上跟女儿沟通当天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限高令”“黑名单”将在各个方面影响生活,不仅将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银行也无法贷款,并会留下失信记录,同时也会限制购买不动产、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旅游度假等。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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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汝南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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