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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被拘留促履行

2018-06-1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雷倩 通讯员 王昆鹏)“不是说拘留15天就可以出去了吗,怎么还要继续拘留15天?”被执行人曹某一脸无辜又有些惊讶地说。

“谁告诉你拘留15天就可以出去了,因你拒不报告当前以及收到财产报告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本院决定再对你进行15日的拘留,下一步如你仍不履行义务,本院将按拒执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执行法官义正言辞的说到。曹某听后一时语塞......

2015年6月份原告(申请人)梁某将自己的鸭棚租给被告(被执行人)曹某,被告支付一年租金。同年10月1日发生火灾,鸭棚被烧毁。经驻马店某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鸭场火灾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47275元,原告支付评估费7000元。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梁某将被告曹某起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本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曹某赔偿原告梁某各项损失共计54275元。后因被告曹某未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原告梁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被执行人曹某一直置若罔闻,以目前没钱为由搪塞执行人员。本院遂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由,对其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曹某心存侥幸,以为过了15日就出来,可最终如意算盘落空,当听到执行人员的一番话后,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表示会尽快履行义务。

第二天一上班,被执行人曹某妻子已经提着钱在法院办公室门口等着履行义务,这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赔了夫人又折兵”。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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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新蔡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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