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 (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冯占华 通讯员 贾海娜 马莉冉)6月12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西平县河长办召开“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西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炜,西平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焦春平,县河长办副主任周淑贤,第四检察部主任张伟、县水政监察大队队长谢鹏辉等10余人参加了会议。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伟
会上,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伟通报了2019年度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具体办案情况,县河长办副主任周淑贤通报了河长制落实与运行情况、开展河湖“清四乱”具体措施,县水利局长、县河长办主任焦春平通报了全县19条河流县级河长人员名单及分工职责情况。随后,双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着如何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及其运转方式,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和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展开座谈。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炜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炜表示,建立“河长+检察长”保护工作新机制,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共同加强河流保护,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西平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焦春平
通过此次会议,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全县水环境、水资源保护合力;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破解跨区域合作难题,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三是加强“两法”衔接,拓宽案源渠道,落实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
据了解,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将以持续强化全县河湖生态保护为目标,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配合为抓手,把“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机制落到实处,推动河湖“清四乱”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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