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通讯员 张高顺 张艺琼 陈聪)8月16日下午,在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随着申请人吴某在领款条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一起标额为5.2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吴某与贺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贺某偿还原告吴某货款5.2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贺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上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贺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也再三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贺某始终无动于衷。经查,贺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名下两个银行账户,资金往来频繁,法院依法予以冻结。
得知账户被冻结,贺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想解除账户冻结,询问案件进展。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执行款履行完毕方能解除账户冻结,并向其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考虑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贺某同意履行义务。8月16日,贺某家人如数将5.2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执行局。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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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事好事”承诺事项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围绕涉企案件的诉讼和执行审判工作,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向企业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10月22日,尚城亿达学校的40余名学生在老师的陪同下走进确山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零距离”体验法院工作,感受法律的威严,接受法治熏陶。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生活和工作按下了暂停键和慢进键。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决胜阶段,在这特殊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平县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做到“战疫”与“战贫”两不误,西平县人民法院帮扶责任人通过电话形式开展帮扶日活动,为帮扶对象户送去独特的问候。
“你好,是当事人杨某吗?你起诉的案件我们和被告进行了多次沟通,被告同意偿还全部欠款,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履行清结,你看你有什么意见?”2月25日一大早,新蔡法院宋岗法庭负责人马树亮就投入到了紧张的办案工作中去。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新蔡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怀林带领的法院干警成立督导组认领社区交办的疫情防控督导任务,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
2月21日上午,按照汝南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汝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深入汝南县罗店镇调研各自然村组卡点设置管理情况,并与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的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西平县人民法院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活动。利用电话、互联网、微信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立案、缴费、联系法官、送达等业务活动,足不出户便可在网上进行诉讼活动。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严格执行防护隔离措施的前提下,为了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新蔡县人民法院采用网上远程庭审的方式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庭审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同时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月19日九时,新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平台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