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宋莹莹 通讯员 赵子彦 李娟)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微信多次骗取他人财物的案件,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份,被告人陈某以虚构的某平衡车科技有限公司总代理的身份,使用自己微信号向朋友圈中发送销售及加盟代理平衡车的虚假信息,哄骗被害人购买或者代理销售平衡车,并要求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其付款,在被害人付款后便将被害人的微信号拉黑。在此期间,被告人陈某采取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王某等27人人民币25790元。现已退还各被害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7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系初犯,且其家属主动退还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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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号,遂平县委书记何冬,县委副书记尹永彪,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何方,副县长江海松带领县发改委、扶贫办、就业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深入遂平县部分乡镇,实地督导、检查、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5月18日至21日,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组来到遂平县检查验收。
5月20号,遂平县组织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了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宣传活动。
5月18日,遂平县开放招商暨工业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在县文化艺术中心召开。
2018年5月21日凌晨5点,小雨淅淅沥沥,遂平县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再次打响,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10人,车辆2台。
为进一步确保辖区社会面持续安全稳定,遂平县公安局莲花湖派出所紧密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采取“三个不放松”举措,强化治安防控工作,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为了确保辖区中小学周边环境的安全有序,确保中小学上下学的平安不出现任何事故,遂平县公安局灈阳派出所出动巡逻小队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校园安保活动,加强中小学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中小学的安全防范意识。
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多次窃取敬老院老人财物的案件,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5月15日,遂平县公安局组织机关单位、各派出所等200人在局会议室开展以“聚警心、强能力、促提升”为主题的大练兵活动。
为抓好队伍正规化建设,遂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学、做、抓”上下功夫,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执着、务实求真的公安队伍。
2018年5月15日,遂平县公安局在本局大会议室召开打击“盗抢骗”夏季攻势部署会,决定自2018年5月10起至8月10日,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盗抢骗”犯罪夏季攻势。
2018年5月15日上午,遂平县公安局在本局十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近日,遂平县公安局文城派出所通过工作,成功劝投一名网上逃犯徐某(男,37岁,河南省遂平县文城乡人)到文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8年5月14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法院门口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李某,不远万里从仙桃市舟车劳顿赶到遂平县人民法院,亲自送来锦旗一面。
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