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张敏)3月21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恶案件--杨某、何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至2016年03月期间,被告人杨某、何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用车辆围堵公路的方法在汝南县大王庄村、老湾村、大王庄街西等地以过往拉沙车将老湾村的路压坏为由向过往车辆收费,数额高达三万余元。同时,2005年0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何某等人还曾以他人不听其指挥、他人车辆占道影响其超车、工人所修道路狭窄,其车无法过弯等诸多无理原由打伤10人,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正常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不安心、不安居、不安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群众所深恶痛绝,
汝南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何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何某表示服判不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该案的宣判,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有效形成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表明了汝南法院院勇于亮剑、敢于担当的坚定决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汝南法院迅速统一思想,落实工作部署,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严惩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今年一月以来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涉恶涉黑犯罪案件。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高压震慑,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同时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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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县委书记彭宾昌,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军民,县委副书记王志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毛富国,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李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侯方,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柳彦等县领导率领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人员,深入到部分城区重点城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日前,为了彻底改善备受居民关注的社区环境脏乱差现状,汝南县汝宁街道下大力气,在各社区全面展开了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汝南县金铺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镇扶贫办联合镇纪委落实措施,强化责任,扎实推进“阳光扶贫”系统信息核查比对工作,为切实抓好全镇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4月4日上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渊在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房国卫和警令部、交警、治安、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下,到汝南县督导检查南海禅寺安保工作。
近日,汝南县公安局破获多起寻衅滋事案,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汝南县金铺镇综治办深入村组开展黑恶线索摸排,走访过程中,向村干部了解本村是否存在九类黑恶势力线索。
4月3日,驻马店市委党校一行五人,在市委宣传部党教科副处级科长靳书静的带领下,对全市推荐表彰的汝宁街道等部分乡镇(街道)2017年基层先进党校进行考评。
为切实纠正“四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成为习惯,罗店镇纪委紧抓“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放松。
清明、五一“双节”将至,汝南县金铺镇关于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的要求,金铺镇纪委及时行动,在“双节”到来之前,镇纪委部署清明、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问责工作,积极主动安排部署节日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4月3日-4日两天,汝南县文广新局组织文保执法人员对县城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物安全巡查集中行动。
2018年4月3日,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基金会童缘天使之翼项目组,豫民网·河南公益联盟联合发起,由汝南县星火志愿者协会与团县委联合承办的"心乡连"公益课堂走进了汝南县三桥乡廖屯小学,并为学生们带来了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基金会捐赠的音乐器材和体育用品。
近日,汝南县古塔街道居民区一居民家因为出现“稀罕物”,吸引很多左邻右舍前来观看。原来这位居民有捕鱼爱好,头天他在离家不远的老汝河张网,没想到第二天竟然捞到了一只大龟。
汝南县金铺镇确保农村育龄妇女生殖疾病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加强新任村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在村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结束后,汝南县留盆镇党委于2018年4月3日召开会议,对全镇新任党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4月2日下午, 由市领导李宝清、金冬江、王志华、付自成、郑玉林等带队的全市春季创森造林观摩活动到汝南县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