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驻无罚登处通字[2019]第03号
遂平县玉龙天成小区4号楼16楼楼顶非法电台设置人:本机关于2019年12月13日向你(单位)作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马店无线电管理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豫工信驻无罚登存通字[2019]第03号),对无线电发射器等物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本机关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以异地保存方式,存放于驻马店无线电管理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清单):没收设备。
本机关于2019年12月13日对你单位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器立案调查。
豫工信驻无罚决字[2019] 第03号当事人:遂平县玉龙天成小区4号楼16楼楼顶非法电台设置人。
豫工信驻无罚登存通字(2019)第03号遂平县玉龙天城小区4号楼16楼楼顶非法电台设置人:你因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行为,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