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张敏)“你来监督,我明天就找人拆除。”近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被执行人朱某学听取执行法官的释法和劝说后,积极履行了判决。
申请人朱某喜与被执行人朱某学是一路之隔的邻居,两家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经调查两家之间的道路为公共道路,被执行人加建围墙的行为妨碍了申请人的通行,判决被执行人拆除围墙。判决生效后,朱某学未如期履行,朱某喜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和了解,得知当事人双方的积怨已久,执行法官先后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朱某学思想工作,首先告知其拒不执行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其次劝解朱某学两家是数十年的近邻应和平相处互帮互助。经过多次明理释法及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朱某学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在承认错误的同时当即表示第二天就找人拆除围墙。次日,被执行人朱某学主动联系工人和挖掘机,在法官与村委、村民的见证下拆除围墙,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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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一早,5位农民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绣有“敬业正直 执法为民”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快速办案的感激之情。
4月16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金铺镇某村新型建材公司勘验现场,对一起返还原物案做清场交付前的准备。法官在现场认真记录和拍照,固定了判决书确定交付内容的现状,并深入了解了企业在整修厂房和设备方面遇到的种种问题。
近日,汝南县法院执行局依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依法审慎开展执行业务,切实做到防疫斗争与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12月15日凌晨一点,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群里却依然热闹非凡,执行局叶法官刚刚办理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11月14日下午,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事好事”承诺事项要求,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走进清华园学校参加由该院举办的“关爱留守儿童法治报告会”并为青少年同学讲授法治课。
被执行人:吴雪梅,女,1969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1303号,文豪家园2号楼41号。
5月29日,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汝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汝南县第六小学,为该校1000余名师生送去了一场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安全的法治报告会,并送去防校园欺凌普法书籍。汝南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智勇等人出席了活动。
2019年3月28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法院院内,随着一声号令“齐步走”,8名全副武装的新入辅警整齐划一,进入演练场地,汝南县人民法院新入法警大队辅警汇报演练宣告正式开始。
从2月21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汝南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是汝南县法院建院以来,第一次获得此项荣誉。
2019年1月25日上午,汝南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代强来到东官庄镇夏庄村郭东组贫困户郭保国家中进行帮扶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