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通讯员 张高顺 张艺琼 陈聪)张某与驻马店市某鞋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该鞋业公司赔偿原告张某32763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原告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扣押了肇事车辆。后鞋业公司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再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但被执行人该鞋业公司负责人始终以公司这两天资金周转紧张,再缓两天为由,一再推脱。经查,该公司名下有解放牌车辆两辆,房产一处,法院依法予以查封。2019年7月,法院依法对扣押的肇事车辆予以评估,并预备于8月对车辆予以拍卖。
得知车辆即将被拍卖,该鞋业公司负责人这才着急了,赶忙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千万不要拍卖车辆。8月16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鞋业公司当场如数履行了赔偿款3万元,剩余2000余元赔偿款申请人主动放弃。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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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与陈某系同村村民,两家人因耕地问题产生矛盾。2018年9月,范某与陈某在村中道路上相遇,一言不合,便起了争执,随后双方大打出手,陈某将范某殴打致伤。
崔某与韩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韩某赔偿原告崔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57483.5元。
刘某与马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马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5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马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上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7日下午,上蔡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河南法院微执行”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律师事务所代表、法律服务中心代表、新闻媒体记者、部分案件当事人参加了发布会。
陈某与杨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上蔡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杨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32735.5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陈某向上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范某诉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被告陈某偿还原告范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范某向上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与刘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刘某给付原告张某不当得利款6.3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3月,尼某因生意资金周转,急需用钱,以房屋抵押向朋友张某借款100000元,并向张某出具收款条一张。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尼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将尼某诉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8月15日,韩某与王某一起来到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商还款事宜。经协商,申请人王某主动放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8月16日下午,在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随着申请人吴某在领款条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一起标额为5.2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