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通讯员 张艺琼)“张法官,我今天来还钱。因为黑名单耽误我开企业办厂,实在太耽误事了,我还是赶紧把义务履行了吧。”8月5日,被执行人韩某主动来到上蔡县人民法院履行还款义务,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早在2015年8月,韩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偿还5万元后,下余5万元借款一直推脱,拒不偿还。2019年1月,李某诉至上蔡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韩某于2019年4月15日前偿还李某剩余借款5万元。但到期韩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韩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韩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亦未申报个人财产。执行法官再三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其以不在家、手头紧等为由一拖再拖。经查,韩某名下无车辆、房产、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将韩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其限制高消费。
8月5日上午,韩某主动来到上蔡法院执行局,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履行义务。原来,韩某响应县里“金融扶贫 企业带贫”的号召,开办服装加工厂。在去县政府办理手续时却被告知,凡失信被执行人均不予办理。这下韩某着了急,赶紧联系执行法官,询问案件进展事宜。这才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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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上蔡县人民法院通过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范某与陈某系同村村民,两家人因耕地问题产生矛盾。2018年9月,范某与陈某在村中道路上相遇,一言不合,便起了争执,随后双方大打出手,陈某将范某殴打致伤。
崔某与韩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韩某赔偿原告崔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57483.5元。
刘某与马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马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5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马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上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7日下午,上蔡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河南法院微执行”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律师事务所代表、法律服务中心代表、新闻媒体记者、部分案件当事人参加了发布会。
陈某与杨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上蔡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杨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32735.5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陈某向上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范某诉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审理判令,被告陈某偿还原告范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范某向上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与刘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刘某给付原告张某不当得利款6.3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3月,尼某因生意资金周转,急需用钱,以房屋抵押向朋友张某借款100000元,并向张某出具收款条一张。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尼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将尼某诉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张某与驻马店市某鞋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该鞋业公司赔偿原告张某327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