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熊博文)被执行人拖欠他人工资,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支付,拒不履行法院判决。7月4日中午,因被执行人林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放弃午休“加班”工作,依法将其送进驻马店市拘留所进行司法拘留。

在原告顾某诉被告林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顾某跟着被告林某在驻马店市区某工地做内粉工作,工地工作早已结束,但林某一直没支付顾某工资。后经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限被告林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顾某工资15640元。
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顾某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4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林某拘传至法院,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是,林某仍一直以自己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
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执行干警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加班”将林某送进了拘留所。
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将不断提高打击力度,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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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申请执行镇某、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侯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郭某借款,由镇某做担保,郭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镇某、侯某返还原告郭某借款4万元及利息。
12月30日,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张某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请求法院解除对其失信、限高的强制措施。
近日,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中,综合运用纳失、限高、拘留等惩戒措施,加大对躲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的处罚和威慑力度。
11月15日,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于凌晨采取行动,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抓获,成功促使被执行人偿还了部分案件款,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款项偿还达成一致,案件执行告一段落。
10月27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力量,组织执行干警统一行动,对县内一处房屋进行腾房。
近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陈某名下雪佛兰轿车一辆,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
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利用早晨错时进行突击执行,促使被执行人张某履行了还款义务,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0月10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带被执行人上门看望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申请人,被执行人受感触,愿以物抵债,积极履行执行款。
10月1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出现了滑稽的一幕,一被执行人谎称自己的眼睛看不见,自作聪明,企图逃避执行。
8月29日上午,在西平县人民法院组织的大型集中执行宣传活动现场,该院当场拘留了被执行人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