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张敏)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一起案由为交通事故的执行案件,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时,张某竟然不知道自己有需要履行的判决。
2018年3月,张某驾驶小轿车与骑电动车的朱某相撞,购买有交强险及商业险的张某及保险公司共同成为被告,经审理判决,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五万余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张某承担鉴定费一千余元。据张某讲述,自己一直没有当回事,以为该事故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出庭并拿到判决书后也未仔细查看,判决书现已丢失。 了解情况后的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将判决书发送给在浙江做生意的张某,利用电话、微信多次与其耐心够用、解释判决内容,最终张某明白自此执行的内容,配合执行干警将执行款转到法院执行账户,为了方便被执行人,免于长途奔波,执行干警将案款票据回单又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张某,这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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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下午,大寒时节,汝南县金铺镇刘花门村委大院一派喜气洋洋,汝南县人民法院扶贫助困爱心捐赠仪式在此举行。
2019年1月25日上午,汝南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代强来到东官庄镇夏庄村郭东组贫困户郭保国家中进行帮扶慰问。
汝南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以零容忍的态度将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