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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训诫教育会

2018-07-1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雷倩 通讯员 牛梦梦)7月16日上午,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训诫教育会,对涉嫌寻衅滋事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不捕训诫教育会。办案检察官、办案警官、所在学校代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家长出席不捕训诫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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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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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王春华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和训诫

“因为交友不慎,法治观念淡薄,自己又没有主见,重哥们义气才导致今天这样的结果,我现在后悔莫及。我以后一定会努力学习,好好改过,多交良友,保证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感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机会,谢谢你们。”训诫教育会上小明(化名)如是悔过。这是该院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的首次不捕后训诫教育工作,其目的就是通过这种“面对面”、“一对一”、“心贴心”式的交流,对嫌疑人进行说理感化并敲响警钟,促使其真正反思错误、真诚悔过。会上,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读悔过书,三名家长认真检讨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方式方法问题,今后要勤与孩子沟通,多聆听孩子的心声,并加强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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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科科长周卫红主持会议

该起寻衅滋事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小华、小军(均为化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此外,该三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其家人均表示对他们进行约束和管教,其所在学校也同意加强管教,其具备有效帮教条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在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后,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对该三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确保了该三名高中在校生重返学校解读学业。

新蔡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学校、帮教机构、社会团体及多方人士对像周某某、周某某、王某某这样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方式,是该院为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出的不逮捕案件多方训诫机制。在今后的未检工作中,该院将会不断创新方法、多措并举,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监督帮教、心理疏导、法制宣传等一站式服务,力求提高未成年人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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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新蔡 检察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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