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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重渠乡“四提高”强化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

2018-06-1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冯占华 通讯员 谷音)西平县重渠乡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四提高”优化政治环境,提高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

提高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委主要领导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主体、主动、主责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始终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提高纪委监督执纪能力。乡纪委主动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乡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及时研究提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协助党委研判纪检监察工作形势,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更要坚持回归和聚焦主业,细化责任分解,坚决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切实管好,要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

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要求乡纪委要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提高乡纪委的履职能力。纪检干部要从实践中学习,从理论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不断强化自律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三种意识,敬畏制度、慎重用权,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方面做好表率、当好榜样。

提高部门自身廉洁意识。纪检干部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恪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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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西平 重渠乡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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