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马彬 通讯员 徐强)网上财物往来需谨慎,可还是有不法分子钻营行骗,令被害人蒙受财产损失。近日,新蔡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使用盗取的他人腾讯QQ账号,冒充他人身份以各种理由,骗取四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四千余元。被告人王某通过结识QQ游戏中的好友,以用对方账号玩游戏为由,骗取对方QQ的账号密码。登录后冒充对方身份,向其好友骗钱。为使对方顺利转钱,王某事先利用软件做出转账成功的截图发给对方,借口到账需要时间,以此使被害人放松警惕,把钱转给自己。被告人王某此前曾因诈骗罪获刑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曾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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