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黄向阳 通讯员 熊博文)10月1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第一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8年12月份,被告陈某以临时周转资金为由,向原告宋某借现金1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但陈某并未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驿城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判令陈某偿还宋某借款1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8月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执行后,驿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陈某并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执行干警依据财产调查反馈信息,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一套。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小,以此为突破口,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陈某,但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后多次拨打其电话就是拒绝接听。
10月11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驿城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被执行人陈某拘传到庭,执行干警对陈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其阐明了不履行法律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震慑,被执行人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法院写出悔过书,并积极联系家人筹钱履行了执行款项,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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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尼某因生意资金周转,急需用钱,以房屋抵押向朋友张某借款100000元,并向张某出具收款条一张。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尼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将尼某诉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