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王东红 通讯员 李凯)2019年2月18日,申请执行人孟某甲、被执行人李某在执行干警与担保人孟某乙的劝导、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当场支付了5万元的部分执行款,剩余案款分批履行。
原告孟某甲与被告李某、被告孟某乙系同村村民,2017年,李某向孟某甲借款,孟某乙做担保,2018年6月,李某通过银行转账偿还孟某甲部分欠款,剩余款项李某一直没有偿还,于是,孟某甲将李某、孟某乙诉至法院。经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向孟某甲偿还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孟某乙对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没有履行,孟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劝导李某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李某一直推诿,不愿偿还所欠欠款,同时故意躲避执行。经网络财产查控,未查询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传唤了担保人孟某乙,责令孟某乙履行担保的执行案款,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担保人孟某乙深觉被李某拖累,立即电话通知李某来到法院,迫于执行威慑和担保人施压,李某深刻体会到 “诚信履行”的重要性,于是有了开篇达成和解,当场缴纳部分执行款,剩余案款分批履行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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