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袁峰 通讯员 张高顺 张艺琼)2018年7月,上蔡县刘大某因遗产继承纠纷,将自己的弟弟妹妹刘某、刘某妮、刘某四诉至上蔡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刘大某继承其父亲遗产43793.6元。该判决生效后,刘某、刘某妮、刘某四未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遗产的义务。刘大某多次讨要未果,向上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被执行人既未履行义务,又拒绝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三被执行人联系,但其各说各的理,且三人相互推诿,拒不履行交付遗产的义务。
2019年2月21日,执行干警将三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从“家庭和睦”、“亲情远重要于金钱”等几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相互谅解,并达成和解协议,三被执行人于当天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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