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开展法律宣传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王东红 通讯员 李凯 刘航航)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平舆法院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环节主要有:设置广场法律咨询宣传台,法官集中宪法宣誓,邀请学生“零距离”感受法院。
上街头-宪法日开展法律咨询。早晨8时,平舆法院在舆新广场南门前设立“国家宪法日”法律咨询宣传展台,组织青年法官开展法律咨询。
“法官,我给朋友提供了担保,朋友跑路了,我需要赔钱吗?”“法官,黑心老板拖欠工钱不给,我该怎么办?”“法官,我的钱放到担保公司,要不回来怎么办?”“法官,儿子不孝顺,我咋办?”面对现场群众的急切提问,法官们一一耐心答疑释惑。在街头,法官们还向过往群众赠送发放了《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在身边》等普法资料,受到过往群众的热烈欢迎。
法官集中进行宪法宣誓
法官集中进行宪法宣誓。10时15分,平舆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在平舆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军旗带领下,大家一起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麻法官为同学们介绍庭审基本情况
邀请学生“零距离”感受法院。10时30分,平舆二中的二十余名学生代表走进平舆法院,观摩了一场真实的成人偷窃案庭审,给学生们上了一堂鲜活的法制教育课。
庭审现场
学生们来到了第三审判庭。庭审开始前,平舆法院少审庭庭长麻小启向学生们讲解庭审文化,介绍法袍、法槌、法徽等法元素的象征意义。现场观摩了一场真实的成人盗窃案庭审。学生们认真旁听了案件审判,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不可侵犯。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给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学生们认真倾听并提出了许多法律问题。现场气氛活跃,学生们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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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平舆县法院召开“秋季攻坚”执行成果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杰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6月28日,在平舆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范某等八人涉嫌诈骗、拐卖妇女一案,其中三名被告是越南人,这是平舆县人民法院首次审理的涉外刑事案件。
5月16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举行了庄严的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宣誓仪式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章留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普领誓并讲话。
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杰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近日,陈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证书。
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杰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近日,陈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证书。
4月13日下午,平舆县法院召开了2017年度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常务副院长盛军旗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12月4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该县烟城路市政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布置大量法律法规活动展板,设置多个法律咨询台。襄城县政法委书记杨方晓到普法活动现场,对普法活动进行了亲切指导,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月4日,舞钢市人民法院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到鑫源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2月4日,确山县公安局在靖宇广场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在辖区内营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实践的良好氛围。
为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根据《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汝州市质监局局于12月4日开展了“12·4”法制日宣传活动。
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开封市化建中学做好法制普及工作,在校园内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垭口街道办事处党员代表等2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日常工作。
12月1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开展“交通安全公众开放日”活动,该市第一初级中学60名学生走进审判庭,现场旁听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庭审后法官向学生们解疑答惑, 10名学生还模拟了庭审过程。
9月28日下午,汝州市人防办首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在该市人防办机关大院举行。
记者从省人防办获悉,为使全省人民铭记历史,勿忘国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知危图安,经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批准,全省将于今日上午10时至10时31分统一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