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现场
发放宣传资料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孙凯)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汝南县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来到第五小学,在教学楼广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该校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副县长马红敏等领导参加活动。
在法制教育大会上,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立法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等内容,并结合一些实例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和剖析,司法局工作人员的精彩讲解,让在场的师生受益匪浅。
为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汝南县数十家单位还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了宣传横幅、摆放了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展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远离传销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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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贯彻学习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当日,汝南县公安局抓住这一有力时机组织民警,在县中心大街北段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工商质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国际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实践,许昌中院组织了部分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尉氏县四大班子领导和百余名普法志愿者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12月4日,是中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8时,息县人民法院即组织法院干警在众鑫时代广场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5周年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老城区法院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老城区古香小学的30余名学生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院工作,感受法律的威严与神圣。
12月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公众开放日、法官宣誓等系列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12月4日,按照最高院部署,新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12月4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在该县烟城路市政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布置大量法律法规活动展板,设置多个法律咨询台。襄城县政法委书记杨方晓到普法活动现场,对普法活动进行了亲切指导,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12月4日上午,西平县气象局在西平县柏城道开展了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石龙区在人民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 传活动,闻讯而知的市民纷纷上前咨询有关法律问题。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平舆县公安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12月4日上午,在县城最繁华的舆新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全体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牢记宪法誓词,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