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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探亲帮着打架 姑嫂三人齐进班房

2018-08-1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雷倩 通讯员 叶俊梅)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因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二级),被告人韩某一、韩某二、李某某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三人案发后投案自首,家人及时赔偿二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三被告人才得以均被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韩某一本在上海市某网络有限公司工作,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元旦回家探亲时,正赶上其哥哥因宅基地建房和同庄的被害人韩某三、袁某某(二人系夫妻)发生纠纷,后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家人发生群殴,混乱中三被告人将韩某三、袁某某打成轻伤(二级)。

事情发生后,有着大学本科学历的韩某一追悔莫及,后悔因一时冲动和妹妹、嫂子竟给他人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后果,三人遂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三被告人的家人在案发后,考虑到因邻里纠纷,竟将三个家人都送进了班房,太不值得了,遂积极筹款赔偿被害人夫妇120000元,并取得对方的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判决后,本合议庭到被害人家中进行了走访,二被害人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意见,并表示当初发生纠纷时二人也不冷静,现在三被告人也受到了处罚,三被告人家人也对其进行了赔偿,现在是真心对三被告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法院的判决消除了双方的怨气,解决了纷争,我们两家以后一定要握手言欢、和平相处。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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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新蔡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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