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孔涛)暑假来临,为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增强防溺水安全意识,保证学生生命安全,汝南县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大型公益讲座系列活动。
6月27日上午,汝南县民政局、汝南县司法局、汝南县城关医院、汝南县小城义工协会等一行20余人,冒着炎热酷暑,在三桥镇初中联合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大型公益讲座活动,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活动中,汝南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办主任谢桂珍作了题为《普法育人,规范行为》的讲座,她从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种类及影响、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等方面,为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活动现场
和学生一起互动防溺水知识
汝南县小城义工协会李艳讲师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主题,结合多起溺水事故的典型案例,分析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后果,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呼吁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汝南县小城义工10多名爱心人士现场说法,向师生们讲解怎样施救落水人员,以提问回答的方式,让同学们熟悉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识。汝南县城关医院医生现场示范“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演练,提高同学们自救施救能力。同时,此次活动还利用宣传单、警示展板等方式,开展防溺水事故宣传教育活动。
三桥镇党委副书记李东伟致辞,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表示感谢。通过本次安全教育讲座,学生们表示既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拓宽了学生安全知识面,提高了对溺水后果危害性的认识,又增强了暑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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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遂平县综治办、遂平县禁毒办举行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动。
6月28日,遂平县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召开。
近期,西平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积极按照上级纪委监察委和县纪委监察委的要求,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践行案结事了。
2018年以来,西平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适应新环境,调整工作状态,积极与被监督单位进行对接磨合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提升了派驻监督工作的实效。
6月27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宪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苗建勇、市政协副主席王秋霞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遂平县调研指导精准扶贫工作,并对部分市重点企业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督导。
6月27日,新蔡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在县委第一会议室举行。
6月28日上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听取了西平县师灵镇党委的专题汇报。
6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马某在执行干警和当地村委的多方协调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当场承诺以后不会在通道上设置障碍物。
6月8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从平舆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领到100000元部分执行款后,连连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西平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察委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加强学习,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6月22日,平舆县法院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取证,确定被执行人罗某工资账户为其用原来的身份证号开户,并依法对罗某工资账户进行冻结扣划,使得该案件顺利执行。
6月21日,平舆县法院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邓某的帮助下成功将“早出晚归”的被执行人李某带回法院,经过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李某同意还款,履行了判决义务。
6月13日,被执行人李某迫于执行压力,通知其家人送来一半执行款,剩余执行款与申请执行人冯某协定好还款日期,达成了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李某因涉嫌转移名下财产,平舆县法院依法将该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15日,李某被公安机关带走,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6月13日,被执行人韩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被平舆县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6月22日,申请人李某向平舆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