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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法官悉心调解化纷争 当事人面送锦旗表感激

2018-05-3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王燕)5月28日下午,患病多年的当事人张某某已早早来到驿城区法院多时,当他看到民三庭法官康兵时,激动地一把上前握住康法官的手,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至手中。连声道谢:“康法官,谢谢您呐,多亏了您的协调帮助,我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您都一次性帮我解决了,我终于可以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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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锦旗

时间回到2007年5月14日9时,汝南籍原告张某某因遭遇交通事故,被送到被告驻马店某骨科医院救治,后因伤口内遗留异物引发术后感染,转至多家医疗机构治疗。张某某因此患上骨髓炎,给其身心都造成了难以承受的痛苦,经漯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定本例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疗方应负主要责任。原告对此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经河南省医学会再次鉴定,与前次结论一致。骨髓炎异常顽固难治,其治疗是一个持续漫长的过程。之后原告张某某为了诉求医疗费等赔偿,每隔几个月都要到法院诉讼一次,至今年已经历了医疗责任纠纷8次。今年三月份,经驻马店市中院指定管辖,案件诉至驿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原告患骨髓炎后行动不便且需长期治疗,本案如不能一次性解决,原告以后每年还要到法院起诉多次,继续漫长的诉讼之路将给原告造成极大的诉累和痛苦。鉴于此,康兵法官以协调工作为主,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交流、心理疏导等多种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细心释法、耐心劝导。从确定最初调解方案、商定赔偿数额及赔偿期限,康兵法官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成功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骨科医院一次性赔付原告张某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等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双方医疗损害纠纷至此结束,再无其他争议。

当张某某把印有“办案找症结,调解到要点”的锦旗送到康法官手中后,康法官还不忘叮嘱他“回去好好治疗,把赔偿的钱和爱人一块开个小店,把日子过好”,张某某听后连连点头。

在采访中了解到,康兵法官是驿城区法院众多法官一员,像这样为民司法、倾心调解的案例在驿城区法院已经成为常态。多年来,驿城区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审判工作中急百姓之所急,忧百姓之所忧,一切从维护当事人权益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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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驿城区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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