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平舆一被执行人犯拒执罪被判刑

2018-04-2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王东红 通讯员 李凯 刘航航)2018年3月12日,平舆县法院在对被告李某乙一案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原告李某甲诉被告李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舆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乙向李某甲偿还借款25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乙一直未履行。2017年6月6日,李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以李某乙名字办理的银行卡有多次存、取款交易记录,且未将财产情况按要求向法院报告。2017年7月13日,因李某乙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平舆县法院决定对李某乙司法拘留十五日,同时还将李某乙规避执行、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3月12日,平舆县法院经开庭后作出判决,认为李某乙明知法院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强制执行通知书已依法送达,作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据此,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乙有期徒刑一年。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平舆 法院 责编:高御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遂平县电商办开展电商培训 遂平县电商办开展电商培训

精品原创

确山县举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业务培训班 确山县举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业务培训班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