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冯占华 通讯员 谢红涛)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切实净化食品流通市场,让人民群众放心购物、平安过节。重渠食药所按照县局《“食安护佳节”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于2018年1月24日下午召开了食品流通环节经营户集中约谈会,全乡64家食品经营户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流通环节相关法律。要求食品经营户进货时必须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报告,并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留存规范的销售清单;对送货上门的,要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身份证、如实记录送货车的车牌号;不得购进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食品、“五无”食品、“山寨”食品和过期食品。
会后,经营户纷纷表态,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
12月22日,是中国的“冬至”节气,为确保全乡学校、幼儿园师生能吃上安全、放心的水饺,22日上午西平县重渠食药所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堂水饺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学校食堂经营者的餐饮食品安全意识,2017年9月4日至6日,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的1所中学、4所幼儿园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工作。
新学期马上开学,9至10月份气温较高,适宜细菌繁殖。为确保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2017年8月24日,西平县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召开了全乡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集中约谈会议。
为确保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自7月27日起,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辖区内开展了夏季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同时给企业提供便民服务。5月18日上午,西平县重渠食药所主动到京港澳高速驻马店服务区为47名食品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为加强对重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西平县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结合上年度餐饮业量化分级年度评定结果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评定结果,对全乡食品经营户实行“红黄蓝”色标管理。
近日,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的85家食品销售单位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为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西平县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自2016年10月份组建以来,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对市场销售的蔬菜、大肉等食品进行快速检测,改变了以往食品监管人员眼观、鼻闻、手摸等传统简单的检查手段,以科学的检查方式为食品监管筑起了一道防火墙,使监管关口更加前移,也为食品抽检提供了一定的导向。
为进一步加强2017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7年2月13日至15日,西平县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针对重渠乡辖区内农村餐饮单位卫生条件差、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巩固2017年“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成果,西平县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结合节令食品市场特点积极开展了农村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按照上级部署,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积极开展辖区2017年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春节期间消费量较大的畜禽肉、牛羊肉、水产品和礼盒包装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了监督检查。
11月19日,西平县重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全乡已备案登记的12名乡村厨师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食品原料采购须注意的事项及索证索票、食品加工过程、食品的储存条件、食品留样等知识。通过培训有力提高了重渠乡农村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确保了重渠乡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食品经营户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充分体现习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震慑食品违法犯罪。
6月中旬以来,气温骤然升高。受温度升高的影响,食品及其原料更易受到微生物的污染和侵袭,微生物引发的食物中毒进入病高峰期。为确保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渠食药所于6月20日至6月21日对辖区的1所中学食堂,4家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