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李通)从严夯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方位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为了实现食品流通环节“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目标,泌阳县食药监局重拳出击、稳抓稳打,多举措基本实现了食品流通环节进货销货可追溯。
一、抓宣传、重培训。对食品流通环节大的批发商和大中型超市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多次培训,宣传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法律责任和重要意义,多次在县委门口,组织局机关人员进入乡镇农村进行普法宣传。要求经营户出具产品的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食品供销一票通,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二、抓监管、重实效。一方面将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列入考核,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检查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另一方面不定期开展“双随机”检查(执法人员随机、被检查单位随机),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从而倒逼经营者主动索要并留存供货商资质等资料。
三、抓源头、重合作。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事人若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食品安全法》可以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的,继而追究其供货商直至生产商的责任,若供货商(或生产商)不在所辖区域或者超出职权范围,则以协查函或者通报函等方式将线索通报给相应监管部门,通过部门之间的合作,更高效的追根溯源,实现“责任可究”的目标。
通过前期抓培训、日常抓监管、后期抓源头,泌阳县食品流通环节基本实现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目标,为该县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各类食品及农产品市场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守住了食品流通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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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监管,打击涉及食品标签标识违法违规行为,信阳市工商局按照市食安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工商职责,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食品标签标识整治和规范工作。自5月中旬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263人次,检查相关食品经营者(单位)18252户,纠正或立案查处违规行为187起,开展行政指导6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