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樊浩强)2022年10月13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西平某银行借款本金20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2021年2月20日,王某向西平某银行贷款50000元用于消费,贷款期限一年,并约定贷款利息、罚息。借款到期后,王某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剩余本金20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未偿还。西平某银行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西平某银行与王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王某逾期归还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诉累,2022年9月1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印发《西平县人民法院提高金融民商事案件审结率实施方案》。开辟金融民商事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立完善信息化自动识别分案系统,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推动金融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案件审判效率。依托“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建立健全智能、集约、高效、便捷送达新模式,构建了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为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立案和审判部门共同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根据案件情况分别采用诉前调解、简易程序、小额诉讼、速裁等制度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缩减办案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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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应急避险能力,近日,西平县自然资源局以“早预警、早行动”为主题开展了“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10月13日上午,西平县焦庄乡综治中心开展了主题为“关注自我,保持健康心理”的社会心理服务宣传活动。
10月14日,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1—9月份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上,周口市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获得全市法院“六十天集中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民间剪纸艺术,近日,西平县第三小学举行了剪纸作品展。
为切实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防灾减灾工作中,10月13日,西平县宋集镇积极开展“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10月13日是第33个国际减灾日,西平县蔡寨乡开展“早预警、早行动”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10月13日是第33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早预警,早行动”,为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西平县减灾委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开展防灾宣传活动。西平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等近56家单位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组织干警在商户密集、人流量大的商场开展以“落实法治保障 护航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10月8日,国庆节后上班第一天,西平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身着法官制服、佩戴法徽,整齐列队,准备升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