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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失信被执行人不顾亲情躲避执行

2018-04-2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张敏)近日,汝南法院执行局干警王明、李猛横跨四省,执结了一起涉及健康权的案件。

该案要从四年前说起,执行申请人杨甲,与被执行人杨乙为叔侄关系,2014年12月2日中午,杨甲带着女儿在杨乙家吃喜宴时,杨甲两岁的女儿不慎掉入刚出锅的热汤盆里,随后杨乙开车将其送往驻马店市治疗,诊断结果为:全身热液烫伤40%、低蛋白血症。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六级。

经汝南法院审理判决杨乙承担30%的过错,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

判决生效以后,杨甲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局协调二人达成协议,但在杨乙支付一万元后便外出再无音讯,下落不明。期间汝南法院院领导多次与杨甲沟通,在积极调查杨乙下落的同时对杨甲家进行司法救助。直到前几日,经多方努力查询得知杨乙在广东省恩平市某瓷器厂包车队拉货。执行局两名干警便前去寻找杨乙的下落,他们横跨四省,汽车转高铁转大巴转公交,历时15个小时1500余公里车程,最后坐摩的找到了杨乙所在的一个地处偏僻的瓷器厂,二人到达瓷器厂后便寻找杨乙,工厂领导及工友均不承认有此人,执行法官向工厂负责人施法明理后,负责人才将杨乙带到干警面前。起初杨乙拒绝执行,后经4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告知其行为会受到刑法处罚,同时会影响其子女的前程时,杨乙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履行全部剩余款项及利息,至此本案成功执结。

(映象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0396--3599908,传稿邮箱yxwzmdp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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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汝南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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