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王爽) 2018年2月7日9时许,汝南县公安局汽车派出所民警梁波、辅警张聪、景祺超、王永艳在巡逻过程中,听闻汝南县南海大道路吉祥宾馆门口有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李良、梁波辅警张聪景祺超王永艳立即赶赴现场,并上前对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男子进行了制止,同时发现宾馆门口周围散落了些许刚刚燃放产生的爆竹碎屑。
经了解,该男子是汝南县老君庙镇人,哥哥结婚,他作为迎亲人员,按照习俗在接新娘时燃放了开天雷。该男子表示,由于自己刚从深圳回来庆贺哥哥结婚,他并不了解汝南县的限制燃放规定。
“不了解,并不代表不违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汽车站派出所决定依法给予叶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出台。县城规划区内均为禁燃区域:具体区域为:北至蔡州大道,东至东城大道,西至湖滨大道,南至新阳高速和三门闸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在禁止燃放区域内,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为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汝南县公安局产业集聚区派出所民警针对辖区内企业多的特点,加大了消防的检查力度。
2018年2月24日晚,汝南县公安局韩庄派出所及时调解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兄弟二人矛盾化解,握手言和。
2月27日上午,汝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文科在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发动群众,汝南县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月27日上午,汝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特邀县纪委监察委宣传部部长付华为大家讲微型廉政讲座。
初春时节,走进汝南县东官庄镇,一片片郁郁葱葱的雪松林望不到边。作为豫南闻名的花木之乡,东官庄镇种植的花木面积已达3.2万亩。
近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广辟蹊径,从五个层面着手,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春季宣传活动。
为了给农村春季生产提供更好的交通管理服务,近日,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开展下乡“四送”活动,全力为农民春季生产保驾护航。
为切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重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近日,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省交警总队和市交警支队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第一次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在省道张南线白马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老君庙治超点、永定线汝南高速路口、王庄治超点设立4个临时检查点,认真组织开展了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近期,结合全省车管所达标创优活动的开展,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策并举,通过采取流动车管所、邮寄信函、短信等方式延伸服务触角,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车管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八有措施,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立足本职岗位,合理安排警力,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积极打造安全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延伸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服务空间、服务范围、服务职责,努力实现“三个零距离”服务,着力打造群众满意交警队伍。
近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力推进车管进社区工作,把车管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