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马彬 通讯员 张浩)近日,新蔡县古吕街道某社区调解委员会收到了居民苗某的调解申请,苗某告诉工作人员说,自己拉了一些砖块在自己家房屋后面,想垫高一些以防雨季屋檐滴水冲刷房屋根基。但路对面的居民张某却百般阻挠不让垫,说垫高了影响他家排水,自己已经报警,希望调解员和民警帮忙化解纠纷。
调解员受理苗某的调解申请后,立即着手调查。经和民警来到现场调查发现,苗某屋后一块空地,空地边上有一条路,苗某拉了一堆建筑废料堆放在屋后,而张某居住在路的对面。张某与苗某房屋之间有8米左右的空间,按理说苗某的行为对张某造不成影响,考虑到双方去年因安装充电桩发生过矛盾,调解员意识到张某的行为有“报复”的因素。
调解员找到张某了解情况,张某回答说:“其实苗某垫自己家屋后面的地可以理解,但她拉的是人家装修拆下来的砖头,她就倒在那里也不铺平,弄的路面高低不平,自己平时将车停在这里,导致自己的车无法停放。如果她把屋后垫的很高很宽,下雨天她们那边的水会往我家这边灌,无奈才阻止苗某的。”
调解员调查清楚情况后,立即着手进行调解。由于两家去年曾发生过矛盾,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调解。民警首先批评苗某的行为,现在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时期,未经允许,私自拉建筑垃圾并倾倒在房屋后面,不仅给邻居带来了不便,而且给环境卫生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根据《民法典》288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调解员又做张某的工作,苗某的行为确有不妥之处,应由居委会进行批评改正,你与苗某的房子间隔8米左右,不应该与苗某产生冲突。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远亲不如近邻”,不要因之前的事心生怨恨,影响两家的关系。最终在调解员和民警的劝说下,苗某答应将废弃的砖块立即处理掉,同时将房子后面的路面铺平,张某也放下成见不再阻止苗某,成功化解矛盾。
自平安三零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古吕司法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实现“小事不出居、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切实抗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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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蔡县棠村镇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为扎实推进“平安法治星 ”创建工作,新蔡县古吕街道常态化开展夜间治安巡逻活动,不断开创“社会有秩序、安全有保障、居民有幸福”的和谐局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4月3日下午,驻马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刘建国陪同北京驻马店企业商会考察团一行21人,到新蔡县就特色产业、生态水城、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方面进行考察。新蔡县领导邵奉公、李勇、滕飞、张小歌、侯华灵等陪同。
为了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品质。新蔡县砖店镇健全制度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铆足干劲、躬身实干,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掀起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热潮。
微风细雨寄哀思,苍松翠柏忆忠魂。4月4日上午,新蔡县“清明祭英烈”活动在余店大郭庄事件烈士陵园举行。二级巡视员陈学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滕飞,县关工委执行主任王守平,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张皓磊等和各界群众代表、学生代表等一同祭奠英烈。
为缅怀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民族自豪感和爱党爱国情感,4月4日上午,遂平县司法局组织辖区65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嵖岈山人民公社旧址、李先念纪念馆和九龙山革命烈士公墓开展“缅怀先烈、爱党爱国、重塑新生、共创明天”爱国主义警示教育活动,遂平县司法局局长张春华、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李贺辉出席参加了此次活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李宪中、检察三部主任张基伟对活动全程进行法律监督。
新蔡县陈店镇某村委村民刘某与王某、张某发生交通事故,由刘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行驶至陈店镇中学公路处时,因当时天黑且下着雨,在行驶过程中,未看到在路上散步的王某和张某,因此发生碰撞,致使王某多处擦伤,张某伤势较重。
4月3日上午下着大雨,新蔡县宋岗乡某村委村民郎某某在村支部书记的陪同下,给司法所赠送锦旗一幅,满脸的感激之情。感谢司法所帮助他化解了几年的宅基地纠纷矛盾。
为进一步提高今是街道各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增强各专职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3月31日上午,新蔡县司法局今是司法所组织街道、村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召开第一季度调解员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驻马店市司法局下发的《基层工作“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新蔡县今是司法所于3月31日组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和街道、村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学习,助力调解员技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