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吴国华 通讯员 李继方 朱晓吾)电动车特别是电动三、四轮车由于能遮风挡雨且简单易操作,受到不少中老年人的青睐,成为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不容小觑。为规范县内电动车市场秩序,遏制不合格、不达标电动车经营销售行为,消除非标电动车带来的交通事故隐患,自2023年3月以来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对辖区内的经销商逐一上门核查,调查电动车经销商的基本情况,查清货源,要求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车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CCC认证证明,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制度,严把电动车质量市场准入关、流通关。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验了车辆手续,包括车辆说明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并即时登录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核实,确认相应车辆是否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在发布《汝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禁止生产、销售非法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告知书》,同时积极向当事人宣传非标电动车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坚决抵制购买二轮、三轮、四轮非标电动车,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已检查销售商家57户,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商家13户,当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责令商家立即停止销售,限期整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还在持续进行当中。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能较低,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安全系数极低、车况差,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由于此类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低,无法办理牌证和投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往往无力赔偿,由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对此,汝南县市场监管局呼吁,全县电动车销售商切勿以身试法,禁止售卖不能登记上牌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广告欺骗消费者。广大消费者也应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使用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运输物品、接送学生,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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